会议指出,在当前形势下,加强自律管理,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贴近市场、紧跟市场创新步伐的优势,对政府监管进行有益补充,缩短监管与市场创新之间的距离;有利于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与会员单位联系紧密的优势,促进会员单位相互了解,合作共赢;有利于拓宽支付结算领域消费者维权渠道,更加灵活、高效地处理消费者投诉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对支付清算行业的信心。
会议提出,支付清算协会要着力加强行业自律文化建设,推动形成积极履行行业公约,主动维护行业秩序,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的行业自律文化。要充分发挥自身管理职能,构建以章程为基础,以自律公约为核心的行业自律管理框架,着重抓好公约的制定和完善,强化公约实施,不断健全和完善自律公约体系。要注重发挥好协调沟通职能,充分发挥协会在会员单位之间、监管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、会员单位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。要强化服务,推动协会工作不断深化。
各会员单位应当自觉履行自律承诺,共同维护行业良好秩序,自觉维护协会在支付清算行业自律维权方面的公信力和权威,为协会更好地发挥服务职能创造条件,推动协会更好更快发展,实现互利共赢。
原标题:山东实施“四项公约”强化支付清算行业自律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cnr.cn/native/city/201308/t20130806_513246423.shtml
稿源:中国广播网
作者:刘颖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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