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北京市三中院审理,驳回上诉维持原判,该判决为终审判决,判决日期为今年3月23日。新京报记者了解到,判决生效后,原审原告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。
关于判决书中所示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,新京报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app软件“天眼查”查询了解到,李亚鹏是该企业董事长,显示企业于2016年有一次变更信息,李亚鹏出资7000余万元人民币变更了股权,持股比例27.84%。
今日,知情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上述人员为演员李亚鹏。下午,李亚鹏经纪人短信回应新京报记者表示,这是一个商业合同纠纷案件,目前该案件在北京高院的申诉司法程序中 ,“失信人”一说不子虚乌有,不属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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