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,被告人保某流窜至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,翻墙进入被害人马某院内,见屋门未锁。进入屋后,在被害人马某家卧室、客厅大肆翻动,未发现有价值的财物后,便将马某一串钥匙盗走,并用钥匙打开大门锁离开。随后马某及其朋友发现,将其抓获并报警。后经鉴定,那串钥匙总价值15元。
贺兰县人民法院开庭后依法判处保某有期徒刑6个月,罚金1000元。(记者蒋宏宁通讯员李婷)
原标题:男子入室盗窃价值15元的钥匙获刑6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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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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